标题:[转贴]父救女打伤强奸犯获刑四年 歹徒未遂获刑三年
作者:ASTAROTH-1P
时间:12/3 00:05

宋某带回到自己家门前,用雨伞的把柄继续殴打宋某,刘某妻子与女儿也踢打宋某臀部,被邻居制止后报警。

  刘某不承认“故意伤害”

  随后宋某被送到医院,入院时已经深度昏迷,随时有生命危险。脱险后经鉴定,宋某系特急性重型颅脑损伤,构成重伤。但宋某因强奸罪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因伤势严重,经批准监外执行。

  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提起公诉。刘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予认可,承认宋某的伤是自己用凳子砸的,但不认可自己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,并表示愿意在合理范围内赔偿宋某损失。

  法院: 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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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列表 (3)
#1 [Gxx 12/3 15:15] 回复本帖
多美的事... 看来想要"公道"的判刑 还需要蹲在那里等强奸完 再下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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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2 [yanshen 12/3 16:48] 回复本帖
法制 而不是 人制 ,就是这样的,很正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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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3 [Gxx 12/3 17:18] 回复本帖
所以乐,要等强奸先. 再殴打个半身不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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