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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现在最高段位大概是多少了 BR      

在下就是那句,讨论争辩没问题,论坛本来就是开放谈论的。
在下也尊重各位的观点以及各自的看法。


在下可以对某些地域性的发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但在这块版发言,则必须尊重版规。
在下尊重各位,也希望各位尊重本版。

可是在下对人身攻击和脏话却不能认同。

在下能体谅诸位一时脑热,毕竟人都是有情绪的。
上面的这些帖子,请在24小时内自行修改,否则时间一到则以锁帖以及按照版规给与处分。
如有任何问题,可以站内PM在下。

谢谢你们合作。

[ 本帖最后由 Dio5354 于 2009-10-27 16:32 编辑 ]
惡狼    綠    Brawler

欢迎来吸。

如果你能找到在下的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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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了一下在下刚刚的发言。

在下只对本版的版规负责,对本帖内所有的争辩对错没有权利去评论。
人身攻击就一定不允许

在下认为,诸位有脾性没有问题,在下给与足够的时间空间。

但是空间是给与诸位去想和做应该做的事,请给与定下来的版规最起码的尊重。

如果对处理方法有任何的不满,可以PM在下或者到站务区投诉。

再次感谢诸位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以上是作为版主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在下没必要换马甲,就个人态度来讲,就25楼的发言无论怎么样都确实容易引起误会并且惹起争端。

地方意识很多人都有,不然也不用吵到现在。

在下曾经有个朋友说过:拥有什么段位的卡,这又不代表说有资格拥有这个段位。
就连在下,都想搞个“雷神”,不为什么,就是喜欢这个段位名字跟图案。
段位这东西,只要实力在,有什么问题?

这次争吵某程度来说是必然的,就在下如果参合到其中也一定火大。
都是铁匠,互相尊重一下没什么问题吧?
同时也说,大家身为铁匠,肚量也请大一点。

虽说在下认为没必要申明,不过在下确实不是上海人,甚至自己是哪里人其实都搞不清楚。
不过在下也不觉得这事需要跟哪里人扯上关系。
最起码在下肯定在下是个中国人。

发言完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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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没有看清楚在下前面说的,在下不怕麻烦,可以再说一遍:

在下对本帖所发生的争论对错没有也没权利评论。

但是任何脏话跟人身攻击则违反版规,而且任何地域性的发言在下虽然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在下尊重你们,也请各位点到即止。

闹完了,就把该做的事都处理好。
不要尝试挑战在下的权利跟职务。

睡觉了。。明天还要上班哪,被你们闹得已经让在下少睡一个小时了。。
晚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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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有2个小时到24小时的期限。
先占楼,等待奇迹出现。

时间到,不过困了,明天起来再弄。

睡觉白白。

[ 本帖最后由 Dio5354 于 2009-10-28 17:39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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睡醒了,本次事件处理方式如下:
在下于前贴中已经反复说明,并给与诸位改正的机会。
由于本帖本质良好,故对诸位的发言均做和谐处理,这是在下本不应该也是最后的让步。

在下对诸位的情绪高涨能够理解,在下暂不评论对错,但是既然决定了要继续,则也需要承担相应后果,这里没有成年人跟未成年之分。
尤其特别是在在下申明后还用大红字作为回应的,阁下可以对处分不在意,
但是在下不能,这叫纪律。

对于申明后依然没有改正者,关小黑屋一天,已示警戒。
顺带一提,诸如犬类等字眼,这已经触发到人身攻击,你可以反过来想想对方这么说你。你会如何?

对于挑衅者以及被挑衅者在在下通告后依然不能做到停止者,一半算是在下失职,给与严重口头警告。

本帖由于当中内容精湛,在下不锁,如还打算通过各种方式继续的,在下可以证明给你们看在下有多温柔。


如有任何问题,可以随时PM在下。
以上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以上是版主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本次事件就个人而言,这里点名说一下killer1988.
在下对你说话的意思并无太大感觉,故不会存在误会跟曲解。
但就你对本帖内所做的事,在下并不觉得你具有谈论人品跟素质的资格。
此事本身因你而起,你可以由个人因素并不需要道歉,但后期的回帖无一不存在挑衅与闹事之嫌。
并且,本身这事可以算是个人问题,你也是第一个把这事升级到地域问题的。
就以上这几点,在下对你如回帖所云的素质,人品,文明等问题严重质疑。
这次出现人身攻击的是对方,故在下并没有对你做出大的处分。
给你四字:好自为之

另外对于其他人,在下只希望你们明白一点:打架是双方的,当然你们没有被打不还手的理由,可是一样会被以殴斗之罪关进拘留所。
凡是三思,激动了也要点到即止。

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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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下出门两天。
回来了,看着了。
都是是来讨论的,
还是来搞事的?

在下不在两天,就反了?
还是无非想证实一下在下说的做不做得到?

这事到此为止,让步只有一次。
你们可以讨论,但不能也不允许再给在下来电有的没的麻烦。
在下不想锁帖。
更不想锁人。

至于Leo2008,在下很肯定你有看到在下前面的帖子。
就您回帖的文字组织能力,相信能很清楚的理解前面在下的意思。
那么请您给在下个理由不处分你?
这样不是英雄,甚至什么都不算是。

无论虚拟现实,你的确都需要分清楚庄闲。
不然你哪边都混不下去。
按照你的意思,在下这个“虚拟”版主,就有让你暂时休息一阵的权利。

您休息三天吧。

[ 本帖最后由 Dio5354 于 2009-11-1 07:26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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